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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区建材、钢材、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8/30 16:56:23 浏览:1071

来源时间为:2018-08-06

根据《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常德市江北城区商贸物流园规划》及常德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23次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第39次专题会议精神,常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常德市江北城区兴建相对集中,成规模的建材、钢材、农产品三个商贸物流中心(以下简称新市场),现经常德市人民政府授权,特发布本招商公告。

一、项目情况

1.建材商贸物流中心:规划选址位于常德大道以北、筑基路以南、杨桥河路以东、兴发路以西,分南北两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664亩,第一期供地345亩。市场主体部分的规划指标为:建筑密度≤45、容积率不超过1.5、绿地率15—20。主营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与加工。

2.钢材商贸物流中心:规划选址位于丹溪路以西、常德大道南北两侧。规划总用地面积423亩,第一期供地148亩。市场主体部分的规划指标为:建筑密度≤40、容积率不超过1.1、绿地率≥15。主营钢材及钢材制品的批发、零售与物流配送。

3.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规划选址在金狮堤路以东、小井港路以西、二广连接线以南、黄爱路以北。项目总用地502亩。市场主体部分的规划指标为:建筑密度≤45、容积率不超过1.2、绿地率15。主营农产品批发集散、仓储加工、冷链服务、物流配送、电子商贸。该项目为农产品全产业链一体化、线上销售与线下经营相结合的现代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

二、招商条件

1.拟投资人自有资本与流动资金实力雄厚,投资能力强(其中:建材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净投资额能达到20亿元以上,自有资产达10亿元以上;钢材商贸物流中心净投资额能达到5亿元以上,自有资产达3亿元以上;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净投资额能达到10亿元以上,自有资产达10亿元以上)。

2.拟投资人在经营商贸物流项目和其它经营活动中业绩优异,无不良信誉表现。招商、聚商和市场配置能力强。

3.拟投资人在国内有实体经营品牌且持有并正在运营管理国内大型类似商贸物流项目。

4.拟投资人对市场主体部分的建筑物产权自持部分自开业运营之日起三年内不低于70,三年后不低于50。

三、优惠政策

新市场投资人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按招商协议、土地收储合同及项目规划实施的,给予下述优惠政策:

1.优价供应土地。按土地现时评估价70的价格作为市场建设所需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但不低于成本价)。

2.支持适当配建。在一期供地范围内,根据投资人的意愿,允许投资人建设一定的用于餐饮、住宿、商务办公等其它用途的配套项目(简称其它配建部分)。土地与市场主体部分分别出让,商住用地性质,建筑容积率均不超过2.2。其它配建部分的建筑物产权允许按商品房政策对外销售。每一项目只在第一期中配建,在后续分期建设过程中不再规划和供地配建。

3.部分减免市场建设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4.支持市场招商经营,项目建成运营之日起3年内,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市场主体给予一定的经营补贴。

5.给予市场发展与招商奖。新市场开业一年内,经营门店开业率达90以上、经营面积占市场总面积80以上的,给予700万元奖励。

四、鼓励老市场投资人进行新市场的投资

对现市城区老市场投资人进行新市场投资运营管理的,还给予如下鼓励措施,同时履行包干责任:

1.等面积置换土地。老市场现国有出让土地在新市场中等面积置换,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互为零地价)。

2.按老市场认定建筑物建筑面积规模的1:1.2对新市场建筑物给予2700元/平方米的建设补助,在新市场土地出让收入中通过奖补方式返还。

3.与老市场等规模部分的建筑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超过部分适当减免。

4.支持市场招商经营,项目建成运营之日起5年内,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市场主体给予一定的经营补贴。

5.对市场投资人除享受本方案前述“优惠政策”优惠外,另给予下述奖励:

⑴提前倒房交地奖。如在约定时间之前完成倒房交地,则按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商务局共同认定的老市场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给予提前倒房交地奖;

⑵按期竣工开业奖。新市场按约定如期竣工开业,给予300万元奖励。

6.由市场投资人包干负责对老市场的承租经营户退租清场、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经营户(含配套商业)补偿清场、对老市场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倒房清场、在新市场开业之日起3个月内净地交付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五、咨询与报名

1.需了解本公告项目相关情况的拟投资人,可向常德市商务局商贸物流项目办咨询;

2.凡有项目投资意向的拟投资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备齐相关资料到常德市商务局商贸物流项目办报名:

⑴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24日;

⑵报名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1628号常德市商务局七楼705室;联系人:涂义美,0736-7890217(办公室),13875079228(手机)。

⑶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正本(多证合一)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副本原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3、投资能力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四份(近期取得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等);4、自有实体经营品牌和运营管理类似商贸物流项目情况资料一式四份(含文字说明、数据报表、实景照片等);5、拟投资人项目投资报名函及授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报名截止后,由常德市商务局组织投资交流和商务洽谈,对拟投资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向常德市人民政府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常德市商务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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